买药投诉飙五成 斤变钱索贵160倍
2026-08-19 香港自由行跨境消费者将实现“一键投诉,一网转办”,《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》将于10月1日起实施,内容包括设立“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”。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沉朝晖昨日表示,消委会正升级系统和改善协作流程,日后跨境投诉个案可在系统内检视,提升处理效率及透明度。另外,今年首7个月消委会接获“药品、药材和保健产品”相关投诉1,190宗,按年升约五成。
沉朝晖表示,目前投诉转介机制较侧重使用电邮,效率相对逊色,希望系统提升后可以同时优化合作流程,尽量缩短处理时间。目前消委会已经和36个地区的消保组织,包括内地30个省市及澳门,建立投诉个案转介机制,提升处理跨境消费争议的效率。去年8月亦获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邀请加入“湾区标准”工作组及成为起草单位成员,同年10月成立“跨境消费保障及电商发展工作小组”,汇聚本港营运的主要电商及电子支付平台、内地主要社交媒体、行业协会及企业的高层代表,就跨境消费投诉趋势、“湾区标准”等相关标准制订及行业最佳实务等议题,提出专业意见。
她强调,“一键投诉,一网转办”所有转介的投诉个案会确保个人资料私隐和个案保密,也会与内地单位做好协定,消费者无须担心资料外洩问题。
事实上,消委会过去也接获不少内地旅客的求助,以“药品、药材和保健产品”相关投诉为例,今年首7个月录得的总体投诉1,190宗,按年升50.6%。
其中一名投诉人内地旅客陈先生来港到药店选购中药材“黑节草”,标价“280元”,惟计价单位字体极小,难以看清。陈先生向店员查询是否以“斤”计算时,未得到正面回应,令他误以为半斤售约140元。店员秤重后未说明总额,便迅速将药材交予另一店员即场磨粉。陈先生才知道计价单位实为“钱”,被索价22,400元,较预期高出160倍。由于药材已被加工,陈先生被迫议价后以11,000元购入近半药材。他事后向海关举报,调查后发现店员涉及“误导性遗漏”,涉事店员被裁定罪名成立,判处120小时社会服务令,并须向陈先生全数赔偿11,000元。
影射产品问题上,内地旅客陆先生于药店指明品牌购买数款药油及药品,付款约250元。返回内地后,他发现其中一款产品包装及英文名称与心仪品牌相似,但细节有出入,包括所要购入的品牌标志应为两个“有翅膀的天使”,而实际购入的标志却是“一对鸟儿”。至于购入的药油,则有效期仅馀不足半年。陆先生质疑药店以影射商品混淆消费者,遂向消委会投诉后得以解决。
首7月电器投诉升18.5%
另外,消委会昨日发布最新统计数据,今年首7个月共接获1,432宗涉及电器产品的投诉,较去年同期升幅达18.5%。投诉内容主要涉及产品质素、送货延误、售后跟进及跨境购物等范畴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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